非工作学习目的,持续和反复的利用网络玩游戏,经常是同其他玩家一起,导致临床上显著的损害或痛苦,符合下面5条或5条以上:
1.对网络游戏的渴求(想着前一次的游戏活动或期待着玩下一次;网络游戏成为日常生活的主要活动)。
2.当不让玩网络游戏时表现出戒断症状(这些症状典型的表现为易怒、焦虑或悲伤,但是没有药物戒断的体征)。
3.耐受性----需要增加玩网络游戏的总时间。
4.想控制玩网络游戏不成功。
5.因为玩网络游戏而对先前的爱好和娱乐失去兴趣,除了玩游戏。
6.即使知道后果仍过度玩网络游戏。
7.关于网络游戏的涉入程度,向家人、治疗师或他人撒谎。
8.用网络游戏来回避现实或缓解负性情绪。
9.因为玩网络游戏,已经危害到或失去了重要关系、工作、教育或就业机会。
注:这种障碍里只包括了非赌博的网络游戏。因为生意或职业活动的需要而上网的并不包括在内;也无意包括其他娱乐或社交性网络使用。类似的,色情网站也被排除。
病程标准:
每天上网6小时以上,这种上网状态持续了三个月以上。
严重程度标准:社会功能受损。
社会功能即学习、工作和交往的能力因长期上网而受损。
长期沉迷于网络可能导致对自己的学业及工作前途感到悲观、自我评价过低、情绪低落、做事情没有兴趣、愉快感下降、与人交流过少甚至害怕与人交往。
戒断反应:
对网络的使用有强烈的渴求或者冲动感,对网络产生心理依赖;如果减少或者停止上网时就会出现周身不适、烦躁、易怒、注意力不集中、睡眠障碍等戒断反应。这是诊断其为网络成瘾的必备标准。
网络成瘾诊断标准的制定,有助于将以网络成瘾为代表的行为成瘾,纳入到“非物质成瘾”类别中,也为网络成瘾的治疗及预防提供了依据
网络成瘾只是一个行为和表象,具体如何治疗网络成瘾还是要看成瘾的原因,然后再做相应的调整才会有效,二十年的治疗经验告诉我们,只想不让孩子玩手机或电脑,没有去考虑和找其原因是没有什么效果的,有任何相关问题欢迎来电咨询!